2024年4月24日,最新发布:2024/4/19 16:21:45,在线人数:68,访问数量:6445641  
 
 
 
包头市积极开展动物运输车辆备案工作
 
  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布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切实强化动物承运人的动物疫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生猪等活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农牧医发[2018]452号)要求,包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推动生猪等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工作,发放《关于跨省、跨地区动物运输车辆备案有关工作的告知书》,使全市范围内从事生猪等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明白运输车辆备案的要求,从而自觉配合做好车辆备案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包头市《关于做好动物运输车辆备案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各旗县区;三是审核人经对备案车辆相关材料、承运车辆是否符合有关部门的相应条件、驾驶人员是否取得驾驶证和行驶证进行审核,并对备案车辆是否具有防止畜禽粪便和垫料渗漏的设施或措施、是否配备消毒设备进行现场查看审核;四是安装车辆跟踪系统。近期,自治区指定厂家来包头市集中安装了GPS车辆跟踪定位系统。
  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畜禽车辆备案63辆。
  通过开展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动物运输经纪人的贩运行为。(审核:乔月荣)
宋煜 (内蒙古包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4/2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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