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农牧厅2019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提高包头市兽药质量,促进养殖环节科学规范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按照内农牧医发〔2019〕102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文件下达的2019年兽药抽检计划,包头市动监所与各旗县区动监所联动,对兽药市场进行了分次兽药抽检工作。2019年3月份-11月份包头市动监所共抽检兽药经营企业和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100个批次,其中兽用抗菌药41个批次,抗寄生虫药5个批次,中兽药31个批次。配合内蒙古兽药监察所抽检兽药产品60个批次,已全部送至内蒙古兽药监察所,现收到检验报告67份,全部合格,按计划全部完成。 下一步,包头市动监所将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兽药残留监控效能,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审核:田荣福常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