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最新发布:2024/4/17 9:58:20,在线人数:56,访问数量:6429529  
 
 
 
兴安盟全面推行动物检疫手机电子证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内蒙古农牧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通知(内牧医函[2014]87号)》、《内蒙古自治区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方案》(内农牧医发[2014]8号)、兴安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动物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兴应急指发[2018]15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行手机电子证、规范开展全盟动物检疫和电子出证工作,兴安盟动物卫生监督所从2018年12月1日起全面推行了动物检疫手机电子证。
  推行手机电子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一是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3次,学习了手机电子证方面的文件精神,确定了手机电子证实施范围;二是制定了全盟推行动物检疫手机电子证工作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三是从10月19日起相继举办了7期手机电子证培训班,培新出证官方兽医、动物检疫协检员、动物贩运经纪人、动物屠宰企业及动物交易市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养殖小区(户)代表等人员1700人次;四是制作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手机电子证的适用范围、出证程序及方便快捷等特点,共印发宣传单(卡片)5000份;五是从2018年12月1日起,兴安盟境内动物产地检疫推行手机电子证,从2019年7月1日起,兴安盟境内动物产地检疫全面实施手机电子证。
  手机电子证的推行和实施,标志着兴安盟动物检疫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迹,对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审核:郑耀辉)
张雪松 (内蒙古兴安盟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12/3 9: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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