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畜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包头市畜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有效降低和防范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风险,包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时制定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畜禽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计划。 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11月22日组织青山、开发区、东河区、土右旗动监所对农业部项目申报包头市范围内的6家生猪、羊定点屠宰场的500批次猪、羊尿液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所检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项目均为阴性,并将检测结果和相关抽检情况上报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核:刘崇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