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疫控发〔2023〕6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动物检疫技术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市动物卫生检疫检验中心、包头市动植物检疫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乌海市畜牧兽医中心: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3〕252号)要求,我中心定于2023年5月18日-23日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现将《2023年全区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
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5月17日
(审核:特木尔巴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