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疫控发〔2022〕3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2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农牧发〔2021〕11号)总体要求,以及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意见》(疫控监〔2022〕26号)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动卫函﹝2022﹞30号)要求,自治区组织制定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非洲猪瘟监测方案》等4个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补充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非洲猪瘟监测方案 2.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定点监测方案 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补充计划 4.2021年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采样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3月24日(审核:特木尔巴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