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最新发布:2024/4/19 16:21:45,在线人数:218,访问数量:6432159  
 
 
 
关于开展全区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库人选推荐工作的函
 
  内疫控函〔2022〕76号
  各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动物检疫技术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市动物卫生检疫检验中心、包头市动植物检疫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乌海市畜牧兽医中心:
  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2022-2025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官方兽医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我中心将组织开展全区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官方兽医培训工作要求,全区官方兽医培训师资人员应符合相应的条件。一是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二是具有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三是长期从事动物检疫相关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四是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较强,有丰富的授课经验,能承担官方兽医培训、教材课件编制、考题组织等任务;五是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官方兽医培训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师资库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上述资格条件从本盟市业务骨干中选拔推荐2名人选。请各盟市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阿荣
  联系电话:15335575405
  电子邮箱:arong0601@163.com。
  附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22日(审核:王建龙)
附件下载    
阿荣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6/22 10: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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