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24日,阿左旗农牧区综合执法局开展2021年度兽药抽样工作,共组织抽取巴彦浩特镇、巴润别立镇7家兽药经营企业15批次兽药。 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执法人员对抽样品种分样包装,贴注封签,填写抽样单并将抽取的兽药样品送交检验单位进行检测,待检验报告出具后,将依据检测结果开展后续执法工作。 执法人员要求兽药经营企业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兽药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二要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控制产品购销流程,严把采购产品质量关;三要正确使用兽药二维码扫码系统,建立完整的购销记录,做到售出产品可追溯;四是严禁经营违禁药物,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审核:础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