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1日上午,根据旗农科局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会议和乌农科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所领导班子及时就畜禽养殖调运、屠宰环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开会研究、安排与实施,并提出了严格的措施与要求。 一、动物养殖调运环节 1、根据各村社都在进行设卡查堵防控和不便与管理相对人近距离接触等情况,用电话立即通知各苏木镇、农牧渔场分管领导或站、科长,迅速摸清辖区内畜禽养殖动态,特别是野生动物养殖和人员健康情况,暂停一切活禽调入调出。 2、暂时关闭所有动物交易市场,要求贩运动物经纪人暂停调运行为。 3、暂停调运与产地检疫出证。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严禁一切无关和外来人员进入养殖场区,并摸清各养殖场是否雇用外地人员、以及外地人员在春节期间活动情况是否返乡或返场。。 5、所有养殖(特别是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决不能私自宰杀养殖动物进行销售。 6、发现大量畜禽死亡及时上报,病死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留影像资料。 7、养殖场要全面进行消毒和接受动物预防免疫。 二、屠宰环节 1、所有屠宰企业全部暂停生产活动,如果未开始生产的推迟生产,并劝阻外来务工人员暂停进入我旗,已到达的要全面做好登记,测量体温并上报。 2、辖区内的宠物店加强监管,暂停宠物经营活动。 3、协调协助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关停活禽交易。 4、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5、全面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工作。 会议结束后,防控督查小组立即开展排查,检查7家定点屠宰企业,7家企业目前全部为关停状态,且没有外来务工人员返回,何时恢复生产另行通知;检查宠物诊疗店1家,无销售宠物情况,已通知暂停营业;检查宠物销售店3家,全部通知暂停营业;检查现杀鸡店5家,均处于暂停状态。(审核:张鹏) |